本报讯(通讯员穗房宣 记者李拉)广州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从最初建设解困房、安居房、廉租房到目前向“双特困户”实行租赁住房补贴制度,取得不错成果。市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建设城市建设拆迁安置新社区(下称新社区)住宅,今年起对发出拆迁公告的城市建设等基础设施、公益性建设、危破房改造、政府储备用地项目和部分列入政府组织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下称城市建设和改造项目)中的被拆迁户,原只有唯一住所,在取得拆迁补偿后同时符合条件又无能力购买普通商品房的被拆迁家庭,由政府提供价格优惠的新社区住房。
一、建设新社区目的
“新社区”体现的一个重要概念,就是政府针对部分中低收入和双特困被拆迁家庭在依法实施了拆迁货币补偿后仍无经济能力购买普通商品房的情况,利用政府现有存量房源或由政府主导建设的新社区住宅,以优惠的价格向这些符合条件的家庭出售或出租,目的是满足中低收入被拆迁家庭的住房需求,使其成为城市建设发展的受惠者,实现“居者有其屋”,同时支持配合城市建设和改造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新社区住宅的出售对象
新社区住宅的出售对象有两类,一是属于中低收入的被拆除房屋的产权人家庭,如被拆除的房屋是该产权人及其配偶的唯一自有产权住宅,且产权人已获得货币补偿但经济仍有困难的,符合条件者可以申请购买一套新社区住宅。如产权人是农民的,还应当符合国家农村村民建设用地有关“一户一宅”等管理规定;二是具有本市户口,且属于中低收入的被拆除房屋的合法承租人家庭,如该承租人家庭在该被拆除房屋列入拆迁范围之前已与房屋产权人签订《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合同》并登记备案,且承租人及其配偶没有自有产权住宅的,可以申请购买一套新社区住宅。
三、新社区住宅的出租对象
新社区住宅的出租对象有两类,一是符合购买新社区住宅条件,但确无能力购买住房的,可以视房源情况申请租赁一套新社区住宅;二是被拆除房屋家庭属于双特困户的,发现一户,解决一户。
四、新社区住宅的房屋来源
新社区住宅的房屋来源主要有两类,一是盘活政府现有的存量房源;二是由政府主导建设新社区住宅,建设计划准备启动,第一批选点主要分布在天河区、海珠区和荔湾区。下一步建设将视政府的财力和被拆迁户的需求循序推进。
另外,政府建设的安居房目前约有3万平方米左右,主要分布在天河区棠下棠德花苑和海珠区赤岗大塘的聚德花苑,此类住房的出售对象没有改变,仍然按照原安居房的销售对象出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