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方夷敏 实习生康殷)高校招生录取是否公正,收费项目是否合理,这些牵动着万千学子的疑问,随着校务透明化的实施可望解决。昨日,省教育厅正式下发《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校务公开暂行规定》,高校的招生章程和计划、录取程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范围等校务必须向社会公开。 该规定于5月1日实施。
对于广受关注的招生和收费问题,规定明确:收费的项目、标准、范围和依据须向学生和社会公开。
须向学生公布的管理信息还包括学校招生(含研究生考试录取、免试推荐)和教育教学改革情况,招生录取的程序;学生入党、入团、评优、评先、选干、奖学金评定和发放情况,学生奖惩情况,学生转学转专业条件、毕业生就业信息等;学校教学情况,包括师资力量、教学计划安排、专业设置及学分分布、课程设置及调整等;学生勤工助学的信息和助学金、助学贷款的发放要求、标准、办法。
此外,面向社会的招标项目、招投标程序、投标情况、中标结果;面向社会招聘人员的招聘条件和程序、招聘结果等也要列入校务公开。
据《规定》的要求,校务公开内容由校务公开工作机构提出,由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经校长签字确认以后,在校务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开方式包括在校园网上设立专门的校务公开网页;在校报、广播、电视等校内媒体发布;校内设立固定的公开宣传栏和定期召开教代会、学代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