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建筑单位不提供用工资料将要被处罚,记者昨日从南京市劳动部门获悉,劳动监察部门正加大对全市辖区内的建筑工地进行巡查,施工企业拒不提供用工资料、提供虚假资料或是无理阻挠监督监察,并且不接受整改的,将被处以2万元以上的罚款。
据介绍,目前南京市劳动监察部门正对全市建筑单位用工情况进行梳理,检查用人单位是否与建筑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月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月薪。今年2月21日,劳动监察人员在对常州新区一家建装公司进行劳动合同检查时,要求该单位在2月28日之前提供相关材料,可该单位直到现在也没有提供。经过几次联系无果后,监察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处以1万元的罚款,该单位这才表示要上门提供材料。
对此,监察部门一位负责人介绍,在全市开展施工单位用工检查是为了提前介入建筑行业工资支付行为,通过监督检查使得施工企业能够合法用工,避免在“元旦”“春节”期间出现大规模的拖欠工资行为。对于拒不配合执法检查的单位,劳动监察部门将加大处罚力度。另外,建筑工人如发现施工单位存在不签合同,不按月支付工资等违规行为,可及时向市及所在区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