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中国保监会向各财产保险公司发文,警示其内控机制有效性差,内控执行力层层衰减的问题较为突出,并要求各保险公司于4月20日前将提高内控执行力的具体工作方案报送保监会。
此文一发无疑为部分内控紊乱的保险公司敲响警钟。 同时也可以看作是今年监管层大力整顿规范财险市场内控制度方面的号角。
财险公司内控机制上的问题,主要表现是总公司对分支机构缺乏有效的控制,保险经营中的“跑、冒、滴、漏”现象普遍存在,造成公司保费和利润大量流失以及风险隐患的累积。近期的市场表现是:产险公司为了争取客户资源,竞相降低车险保费,形成恶性竞争。
对于上述违规行为,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不能“手软”:“保险公司应建立实施‘上抓一级’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直接责任人和上一级责任人的追究力度;严格规范核保核赔流程,有效堵塞各种‘跑、冒、滴、漏’,挤压经营水份,切实提高保险经营效益。”
如发现保险公司高管在违规行为中不作为或乱作为,保监会表示将依法严肃处理有关的机构和责任人,同时追究上一级直至总公司责任人的责任,并按照“产险公司高管人员监管情况通报制度”的规定予以通报。
稽核审计工作也将成为2006年保险监管的重点。自2006年起,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于每年11月底前将当年的稽核审计工作总结报送保监会,各公司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总结报送工作,保监会要求各公司于4月10日前将具体人员的名单上交保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