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还是不救?救到何种程度?医生们必须在道义和现实之间作出艰难的选择。
现状:医院屡屡见死不救
日前,卫生部部长高强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建立医疗救助基金,绝对不许见死不救,同时要求各地建立平价医院或平价病房。
医院不允许见死不救,这已并不是什么新鲜的话题。然而,就是屡屡有医院“冒天下之大不韪”,拒收拒治病人。且看一些新闻事件的回放:
在北京某医院急诊走廊距抢救室不到10米处,来京找工作的37岁的王建民在“疼、救命”的哀嚎声中死去。他因为大口呕血疼得满地打滚第二次被送入这家医院,但他没有钱,医生说“患者没有生命危险,钱送来了才能治疗”。
四川某地一外地妇女坠崖后被救起,然而当地中医院认为该妇女“可能是乞丐”,便将其抛弃于荒郊路旁,次日上午该妇女在抛弃点死亡。
从暂缺110元钱而死在福建省某地人民医院的农民郑铿弟,到随时有生命危险的民工王辉因欠医疗费被医院扔到公路边等等,这样的惨剧正不断地在我们身边上演。
医生:无偿救死扶伤难度大
背负着救死扶伤的天职,一些医生向记者道出了自己的苦衷。
南昌市第一医院急诊科副主任郭洪向记者诉苦,最近科室免费接治了一位老人,不但打针用药花费他们不少时间和精力,而且找不到病人家属,老人自己怎么也不说,一住就是半个月,让医院进退两难。
郭洪说,去年急诊科每月都要免费接治三四名流浪汉、农民工、醉酒者等,春节期间更是如此,多的一天要接治两三个人。此外,南昌市救助管理站也经常会送来一些患病的被救助者。根据国家规定,医院一个也不能拒收。
对于这些人,医院只能为他们做一些基本的治疗,保证其没有生命危险,根本无法实施昂贵的治疗。尽管如此,科室的负担还是很重,每年无偿救治的费用都要达到二三十万元。
“为了尽人道主义,我们还经常为病人捐款捐物,我自己的衣物早已捐完,现在开始捐父亲和爷爷的衣物了。”郭洪感慨地说。
江西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曾传美告诉记者,目前江西省卫生厅要求各公立医院先救人后考虑费用,对拒收病人的现象,发现一个处罚一个。但目前国家投入有限,公立医院要赚钱养活自己,长期救死扶伤却收不到治疗费用,无形中给医院背上了一个沉重的包袱。江西省内几家大的公立医院每年因此亏空的费用少则数十万元,多则数百万元,主管部门一味要求医院无偿“救死扶伤”难度也很大。
病人:见死不救等于犯罪
在江西省人民医院、南昌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病人和家属,几乎所有的被采访者都认为,救死扶伤是医院不可推卸的责任。
南昌市一位姓王的女士激动地说:“医生的天职就是救死扶伤、治病救人,不管有任何原因,见死不救、无视生命就等于犯罪。”
与此同时,也有一部分市民表现出了担忧。一位医院家属告诉记者,他对医院遇到的困难比较清楚。现在治病不给钱的人很多,医院和医生不是慈善家,也要靠看病养家糊口。如果国家对于医疗机构没有相应的补偿措施,拒收病人的事件难保以后不会发生。因此,不能把棒子完全打在医院头上。
在采访中,记者明显感觉到,大医院尽管经济效益相对好,但医院负责人谈到“救死扶伤”这一话题还是颇感为难,而一些小医院和民营医院根本就不愿接受采访。一些院方负责人认为,我们现在连养活自己都不容易,哪里还有精力去“救死扶伤”。
南昌市救助管理站站长胡贵庆告诉记者,无偿救治一般按就近送达的原则,但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医院明显不愿意做这种亏本的买卖。流浪乞讨人员如果患病,南昌市救助站一般都是把他们往南昌市第一医院送,因为这几年来两家关系协调处理得比较好。
专家:无偿救助需制度保障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我国实施无偿医疗救助还存在三方面的问题。
一是缺少相应制度,部门协调显然不够。救助弱者应该是政府、民政、医疗等各个部门共同的义务,不是医院一家的事。例如,一些医院经常会收治街头精神病人,2005年11月份,南昌市某医院收治了一位江西樟树籍精神病人,经过治疗,病人虽然恢复了体力,但病情发作时,把医院价值十多万元的呼吸机砸坏了,还在医院放火。精神病人的收治应该是精神病医院的事,一般的医院难以应付这类患者。
经过几年的磨合,目前南昌市一些公立医院、救助站、精神病院等机构在无偿救治方面已经减少了许多相互推诿的事,但仍然没有形成相应的制度。
二是没有充足的财力保证,各方都觉得压力大。公立医院应由财政全额拨款,但目前很多地方却无法做到这一点,而公立医院需要核算成本,自己养活自己。尽管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要求建立医疗救助基金,但目前江西省还没有一个地方建立了类似的基金。2004年11月份,南昌曾出台措施,各大医疗机构可将救死扶伤的情况报送卫生局,由市财政每季度统一给医院结一次账,但一直到现在,这一措施仍然没有正式执行。
三是对要求无偿救治人群的道德约束机制还不完善。一些医生反映,近年来,前来医院要求无偿救治的人连年增加。有的人把家中吸毒的艾滋病人往医院一送就走了;有的家属把老人用铺盖卷一裹,往医院一丢了事,老人要是在医院有个三长两短,家属还会找医院打官司。许多前来救治的病人都有家属、有监护人,但因为不愿花钱看病,又知道医院不敢见死不救,因此不顾道义地钻医院的空子,这种现象在无偿救治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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