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抱着襁褓中的婴儿做掩护,而老公以租车为名实施抢劫。昨日上午,河源市中级法院对抱着婴儿劫车一案作出终审判决,主犯郑志勇因抢劫罪被判处死刑,经广东省高院核准,验明正身后当即押赴刑场。
2005年1月初,广东省博罗县农民郑志勇到紫金县古竹镇“踩点”后,纠集妻弟李荣东抢劫汽车,用于春节期间营运赚钱。 郑志勇还要求妻子李金连抱着婴儿一起前往,因为这样不易被人怀疑。
1月19日中午,郑志勇、李荣东和抱着婴儿的李金连从博罗县乘车到紫金县古竹镇,以租车前往凤安镇为名搭乘黎某驾驶的微型面包车。3人上车后不久便声称抢劫,并对司机黎某拳打脚踢。郑志勇持水果刀对黎某的胸部、腰部等部位乱刺数刀,致黎某当场死亡。郑志勇驾车企图逃窜,因车发生故障,劫车未成。次日,3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判决,李荣东有期徒刑14年,李金连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3案犯连带赔偿受害人黎某经济损失近45万元。(记者 魏丽娜通讯员殷水泉 雷江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