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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缴获的伪劣烟机
临澧县法院近日以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陈荣华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40万元;判处被告人欧阳友新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判处吴松明等其他9名被告3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或缓刑,并处罚金60万至10万元不等。至此,经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省烟草专卖局稽查总队和常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历时1年多的艰苦侦查,由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督办的“8·19”常德特大制造、销售伪劣烟机案基本落定。
本案高达304万元的案值在全国极为罕见,而对涉案人员的判决更显示出司法机关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制假、售假犯罪活动的决心。昨日,参与破获此案的有关部门向本报独家披露了详细破案细节。
案情重大由公安部督办
2003年8月12日,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接到国家烟草专卖局转来的有关常德市人陈荣华等拼装、销售伪劣烟机的线索。16日,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人员专程赶到长沙,向省烟草专卖局稽查总队和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作了通报。19日,由省公安厅、省烟草专卖局、常德市公安局组成的专案组成立,“8·19”案由此得名。鉴于案情重大,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决定对此案予以督办。
2004年初,专案组对常德烟草机械责任有限公司原销售人员和生产技术工人,包括下岗和离退休人员,特别是受过打击处理或有违法犯罪前科的对象进行了重点摸排,犯罪嫌疑人陈荣华、徐大丰等迅速进入警方视线。据警方调查,在担任常德烟草机械责任有限公司销售人员的过程中,陈荣华、徐大丰等人刻意拉拢本厂技术工田正茂等人,为其将从全国各地买来的烟机零配件进行拼装,从而非法牟取高额利润。
从拼装到销售形成了网络
调查发现,该犯罪团伙内部分工明确,即陈荣华等人联系买家,欧阳友新等联系或提供烟机配件,田正茂等人进行拼装、调试,从组装到调试生产再到销售形成了完整的网络。经过1年多时间的侦查,警方掌握大量证据后决定收网。
2004年10月9日,警方获知该团伙技术骨干田正茂将赴云南,为制假窝点进行烟机维修,于是前往抓捕。10月11日,办案民警在昆明现场查获烟机1台,缴获烟丝10余吨、假烟半成品47箱和大批原辅材料,田正茂等11人落网。
经审讯,田交待了该团伙的有关情况。同年11月2日,警方得知陈荣华等即将运送一台烟机到湖北襄樊配齐配件再运往四川。11月3日下午,专案民警在常德市城北岗市收费站将陈等人人赃俱获。
据陈荣华交待,其烟机配件大部分来自浙江温岭一王姓女子。经排查,警方最后确定温岭人王素青有重大嫌疑。2005年1月,专案组在浙江抓获王素青,查清了非法烟机配件的主要来源地。
随着王素青的落网,一系列抓捕工作得以紧锣密鼓地展开。2005年1月22日,在河南倒卖烟机的吕万兴被专案民警从开封押回。据吕交待,其烟机销售到了山东济南市商河县韩庙乡一绰号为“董老三”的人手里,董在当地有一个制假烟工厂。4月3日,专案民警赶到商河县韩庙乡,因当地民风强悍,警方决定设计将董诱至济南再实施抓捕。当晚,便衣民警假装谈生意,与董取得联系,称又来了一台烟机,问董还要不要,董当即答应,双方约定第二天在济南见面。第二天中午,董赶到济南,随即被警方抓获。
破获此案为国家挽回巨大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荣华、欧阳友新等为牟取暴利,大肆从全国各地组织伪劣烟机配件,尔后予以拼装、生产、销售,为不法之徒从事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生产、销售提供便利,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遂一审作出前述判决。
省烟草专卖局稽查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案的破获为国家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参与侦破此案的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五支队支队长张小兵认为,法院的判决给予了参与制假、售假活动的犯罪分子以强有力的震慑和打击。与此同时,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还独家授权本报发布其有关举报制假、售假、涉黄、涉赌等方面线索的电话(0731-4738200)和24小时短信息接收号码(13317319110),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本报记者伍 俊 实习生 曾楚禹 文/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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