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仪侨
最近,中共中央颁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意见》是指导新世纪人民政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意见》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政协工作是党和国家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的领导,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的领导,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意见》的颁布实施,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要意义。人民政协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的命运始终与我们国家、民族的发展紧密相联。贯彻落实《意见》,大力加强人民政协工作,发挥政协“人才库”的特点和优势,将有利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意见》的颁布实施,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重要意义。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搞好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发挥政协的作用,有利于体现和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意见》的颁布实施,对于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大团结大联合的组织。政协的基本属性、主要职能、组织构成、工作原则和活动方式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完全一致。贯彻落实《意见》,把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运用好,有利于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
《意见》内容丰富、思想深刻,在理论层面、制度层面和实践层面上,提出了许多新观点、新思想、新要求,我们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比如:
在理论层面上,《意见》明确提出了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明确提出了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善于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强调人民政协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内在的本质的联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
在制度层面上,更加强调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强调人民政协是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进一步指明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大团结大联合的组织;强调要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各级党委要把是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能否发挥好人民政协的作用作为检验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提出政协党组是党委在人民政协中的派出机构,要发挥政协党组在政协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政协组织中的共产党员是受党组织委派从事人民政协工作的。
在实践层面上,完整表述了新时期新阶段开展人民政协工作必须坚持的七项原则,同时对履行职能作了十分明确的规定。如,明确政治协商程序的5个环节;强调政协建议案、政协提案、委员视察、委员举报、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等都是民主监督的形式,要在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反馈环节上健全制度;明确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明确政协的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也是党政领导机关经常听取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工作的有效方式。明确政协自身建设的四个方面:发挥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作用;发挥政协界别的作用;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加强政协的机关建设。强调由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组织的显著特色,要根据界别的特点和优势开展工作;强调要重视政协的理论研究、宣传和教育工作。
这些新思想、新观点,体现了时代特征、中国特色和政协特点,体现了与时俱进和开拓创新的精神。我们要认真学习和深入贯彻,用《意见》指导政协工作的新实践,推进政协事业的新发展,力求在认识上有新高度,工作上有新进展。
贯彻《意见》精神,首先要抓好学习。要认真组织好对《意见》的学习。联系上海实际和政协工作实际,结合市委关于加强政协工作意见的要求,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在领会精神实质上下功夫。要通过党组会议、主席会议、中心组学习会、专委会主任会和委员活动日,以及举办政协委员学习班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意见》的深刻内涵,提高贯彻《意见》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贯彻《意见》精神,要重在推进落实。要用《意见》精神指导政协工作新的实践,在履行职能中落实《意见》精神。要发挥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的作用,积极探索加强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合作共事的途径和方式;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治协商前的知情和准备程序,进一步完善协商的反馈机制;要探索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和工作机制,继续推进专项视察,搞好委员参加党政部门政风行风评议和专项检查活动,并探索提高提案办理质量的办法;要紧紧围绕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中心工作和重要任务以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热点开展参政议政,提高参政议政的水平和实效;要充分发挥界别优势,研究组织界别活动的有效途径和形式;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有效开展委员活动,提高委员履行职能的水平;要充分发挥政协机关的作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学识丰富、业务熟练的高素质政协工作干部队伍。
贯彻《意见》精神,要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活动。要按《意见》的精神和市委关于加强政协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协理论研究活动。今年将重点开展对政协工作中如何体现科学发展观、特大型城市政协工作规律、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的处理、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作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两种形式的特点和定位、坚持人民政协的工作原则等方面的研究。要紧密联系实际,认真总结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实践经验,积极探索履行职能的新思路、新领域、新形式、新方法,发挥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为政协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
(作者为上海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