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7日电 记者6日从黑龙江省地税局获悉,自4月1日起,黑龙江省煤炭资源税首次上调,由原来的每吨0.5元(鸡西、双鸭山)和0.6元(鹤岗、七台河)上调至2.3元。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陕西、江苏、江西和黑龙江4个省的煤炭资源税上调。
据省地税局财产与行为税处副处长李升国介绍,此次调整,江苏、江西、黑龙江三省属首次上调,资源税上调将会提高开采成本,旨在根治资源浪费。有关人士分析,此次调整,煤炭价格不会大幅攀升,不会对煤炭行业整体造成过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