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新农村
解决问题的关键,不是给农民一个发财的机会,而是让农民以更合理、更公平的方式获得,或者说是分享到中国经济繁荣的成果,建设新农村必须重视建设农村新制度。
撰稿/周洛华
全国“两会”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确定为我国今后发展的长期战略规划。 这项战略无疑是正确的。那么,我们究竟应该如何实施新农村战略,使之成为广大农民受益的战略呢?
我曾经接受河南省发改委的委托,对农村中小城镇建设的融资平台进行规划。当时我被派到了许昌市,不久又被指定到禹州县,进行了前后八个月的调研工作。这不是我做过的困难最大的工作,但却是我经历过的最独特的一项任务。这段经历使得我对于如何推进新农村建设有一种不同于经济学家们的看法。
经济学家们现在提出的建设新农村的两条主要途径: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增加对农村的基础设施投资。这两条不完全符合广大农村的实际情况。
我在禹州遇到过这样的问题,中央政府通过发行国债的办法给当地建立了一个污水处理厂,但是这个污水处理厂根本就运行不下去,因为老百姓拒绝缴纳每吨水费中附加的60%污水处理费。更糟糕的是,就连政府办的自来水厂也很难运行下去,因为老百姓家里虽然通了自来水,却仍然使用井水。原因很简单,井水是免费的。这样一来,当地政府不得不成立城管大队,专门负责查禁自留井,县城的墙上还刷着醒目的标语:党员干部要带头关闭自留井!
水,电,暖气,这些基础建设的投资几乎是收不回来的。不少农村现有的经济水平根本支持不了这些城市生活的必需品。我们不难看出这一循环中存在的矛盾:当地农民用不起收费的自来水,导致水厂运行不下去,农民用自留井导致地下水位下降,水厂经营就更加困难。其他公用设施的命运也差不多。
有专家说,那就应该从增加农民收入开始,着手解决新农村的问题。这个动议似乎也有点“异想天开”,增加的农民收入从哪里来?提高农产品价格吗?我们难道能够简单地向欧洲照搬,用巨额财政补贴发放给农民?不要忘了,欧洲的农业人口比例比我们少得多。欧盟尚觉得财政困难,何况我们!
那么解决问题的关键在那里?我认为:关键不是给农民一个发财的机会,而是让农民以更合理、更公平的方式获得,或者说是分享到中国经济繁荣的成果,建设新农村必须重视建设农村新制度。这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建立合理的土地补偿制度
中国的工业化进程应该付出更多的环境和土地资源成本,这些成本应该更多地体现为农民的收益,而不应该体现为农村各级政府的税收。为什么中国的高速公路投资具有如此高的回报?为什么往往在高速公路或者电厂建成剪彩的同时,失地农民就开始四处上访?我们应该更好地保护为高速公路提供土地的农民的利益。
建立公平的劳动报酬制度
在沿海地区打工的农民才是“中国制造”的核心竞争力。他们收入低,几乎没有劳动保障,没有养老保险,没有医疗保险。他们的刻苦和沉默造就了中国出口的竞争力。我们应该理直气壮地向全体打工者提供更加平等的劳动保障,使富裕劳动力不再成为农村的问题。如果由此导致某项企业的效益下降的话,那么这些企业早就应该进行生产力改造了。应该用更有效率的生产,更高的附加值,去确保企业的竞争力,而不是继续压低民工报酬。
建立“简单”的农村政府机构
不少农村有一个奇怪的现象,无论多么小的村镇,都有一整套完整的政府机构,机构中不少干部的不少时间都花在陪上级视察,喝酒或者制作各种上级职能部门下达的表格和报告书。这不是一个让农民满意的廉价机构。应该花力气让这些年来日益庞大的农村机构“瘦身”,应该明确提出机构精减的目标。
我刚去禹州的时候,每天穿着西装,抱着手提电脑,四处走访;我离开那里的时候,自己已经不像一个海归了,我真心希望我那些工作都没有白费,那些报告和建议书都能够最终起到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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