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报4月7日讯 昨天上午,合肥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正式启动,瑶海区、庐阳区、肥东县被确定为首批试点单位。
据合肥市司法局副局长唐明德介绍,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相对应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轻刑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者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罪犯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