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卫报报道(通讯员 宁交轩)从下周开始,交管部门将完善对违停机动车“贴单处罚”措施:首先由原来的发“交通违法通知书”改为发“违法停车告知单”;其次是处理地点合二为一,原来是15日之内到辖区大队处理,逾期到市交管局曝光台处理,现调整为统一到交管局曝光台处理,时间延长到了车辆年检之前。
目前我市机动车数量已近67万辆,车辆停放矛盾越来越突出,机动车乱停乱放已给城市交通带来了巨大的隐患,同时也给市民的出行带来了不便。特别是近期市政重点项目集中建设,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更是给本已紧张的道路“添堵”。为此,交管部门一直把取缔机动车违法停放作为重点工作开展不间断的整治。
机动车违法停放主要分三种情况,交管部门从人性化执法的角度出发,对三种不同情节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不同类型的处理: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处以50元罚款,可以拖移车辆;2、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驾驶人在现场的,记2分,责令驶离,不予罚款;3、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以200元罚款,可以拖移车辆。
以前交管部门在取缔第一种情况的违法行为时,通常采取的是由民警对包括违法车辆牌照号码、车辆外形、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违法事实在内的证据进行拍照保存,再将《违法停车告知单》张贴在违法车辆的挡风玻璃或摩托车座位上,告知违法驾驶人于15日内前往执法的交警大队交通科接受处理,逾期不处理的将通过“曝光台”给予曝光处理。
此次交管部门对“贴单处理”的调整主要是取消了在交警大队处理的环节,改为直接通过曝光进行处罚。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减少处理环节,方便广大车主,规范交警执法,提高执法效率。
新措施实施后,车主不必再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可以在车辆每年参加检验前到曝光台处理。到期时,违停将和闯红灯一样被曝光,在报纸上公示并上网。另外,如果一辆车在同一地点违法停车三次以上,还将“享受”告知服务。如果说您不小心弄丢了单子,也照样可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