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4月7日讯某些房屋中介以“好房”作诱饵揽客,经本报报道后,一些读者打来电话说,除此以外,有些房屋中介公司还假装买房者耍弄人。
白石南路的孙先生看到楼道里张贴着一些手写白色小广告,上面写着“现金购房”、“工作需要,急购房”等内容。 因急需用钱,他便按上面电话打过去,一位徐姓小姐最终与他谈妥价格签了购房合同,商谈好的是分四次三个月内付清房款。付了一期款后,徐小姐来电称,她是某中介公司的员工,房子实际是中介公司买的,因公司近日经营不善,付款要延期,孙先生的房款便被无限期地搁置下来。孙先生称,早知是中介公司与他交易,他是不会卖的。现在合同都签了,房款不知何时能支付,孙先生感到受了欺骗。据业内人士透露,许多中介公司都用这种方式玩空手道,先通过小广告套到房源信息,自己无须付钱或只付一小部分订金便再转卖出去,从中赚取差价。一旦找不到下家或中介公司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卖房者的权益就难以得到保障。
法律人士认为,中介公司的这种行为扰乱了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孙先生可向法院起诉,列徐小姐和中介公司同为被告,主张该合同无效。根据《经纪人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四)款“经纪人不得从事下列行为:采取胁迫、欺骗、贿赂和恶意串通等手段,促进交易”。(晓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