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医学检验报告互认,所有医疗机构X光片等影像学资料,只要符合要求均可互认
本报讯(记者姚爱妮)4月3日,山东省卫生厅公布了首批实行临床检验项目报告省内“一单通”的332家医院,其中我市有9家医院入围。 威海市立医院、威海市妇女儿童医院、文登中心医院等我市9家医院出具的生化检查结果可在全省其他医院得到认可,其他如乙肝五项、血常规等检查结果,9家医院被认可的项目各有不同。
此次是我省首次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间开展检查项目的相互认可。9家医院分别为市立医院、市妇女儿童医院、文登中心医院、四○四中心医院、威海口腔医院、威海卫医院、文登市整骨医院、荣成市人民医院、荣成市第二人民医院。实行“一单通”的检验项目共有生化、乙肝五项、血常规、 尿常规、 微生物、 凝血四项、特殊蛋白、PCR等八项,基本囊括检验科所有项目。其中市立医院除PCR一项外,其他七项可得到省内其他医疗机构的认可;文登中心医院除乙肝五项外,其他七项可得到认可;其他医院被认可的项目从两项到五项不等。省卫生厅的有关文件规定:对于这些医院提供的临床检验项目报告,凡未超出该检验项目周期性变化规律所允许的时间,且不影响正常诊断治疗,省内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将予以认可,在临床中作为诊疗依据。
此次省卫生厅除了对生化检查等八项内容实施互认外,还对影像学检查作出了规定:凡拍摄部位正确、影片质量可靠、达到诊断要求的X光片以及CR、CT、MRI、核医学成像(PET、SPECT),病人病情稳定未出现异常变化的,各级医疗机构均不得要求重新拍片,可根据该影像学资料作出诊断结论,也可存入病历,作为诊疗活动依据。医院在对互认名单中的检验报告和影像学资料认可的同时,遇到时限要求较强或诊断治疗中必须重新进行检验或对检验结果有疑义时,医生应向患者做好解释工作,及时沟通情况后再重新进行检查。
省卫生厅有关文件规定,被认可的专业报告单须在右上角用4号黑体注明“质评合格,省内参考”字样;一旦出现因临床检验结果错误导致的相应责任,将由出具临床检验报告的医疗机构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