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4月7日电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一起特大“邮包运毒案”作出一审判决,主要案犯杨侠则因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窝藏毒贩的韩付亮被判有期徒刑5年。
法院审理认定,2003年11月份前后,案犯杨侠告知当时临泉县邢塘邮政所任负责人杨玉(已判刑),将有邮包(内藏毒品)从云南邮寄到该所,让其帮助兑付,并许诺给予好处。
2004年2月,化名“尹旺”的寄件人从云南将3件邮包(内藏高纯度海洛因6204克)邮寄给临泉县“杨昆”(查无此人)。3邮包在运输过程中被合肥市公安侦查机关截获。为了抓住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放“邮包”钓鱼。同年3月13日上午,这3邮件到达邢塘邮政所。杨玉在收到邮包后立即通知杨侠让其领走邮包。早已周密埋伏的侦查人员当场抓获了杨玉,杨侠则闻风外逃。
案发后,韩付亮明知杨侠涉嫌犯罪仍帮其更换姓名、安排住址藏匿在外。2005年8月26日,杨侠、韩付亮被抓获归案。(蔡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