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红)昨日,在全省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暨行风建设工作会上,省卫生厅厅长王玉梅和各市卫生局局长、各医疗机构负责人分头签订责任状,接受上级单位和社会监督。我省各级医疗单位将采取医疗服务巡查、明察暗访通报、药品用量动态检测预警、医师不当处方点评公示四项硬性措施,监督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最大范围内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
会议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门力量,针对医疗服务收费、用药、内部收入分配、医疗质量、医疗纠纷等问题,积极开展巡查活动。全省二级以上医院要建立对门诊和住院病例大额医药费用的评价、审计制度,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继续实行医疗机构单品种药物用量“双排序”、“双公示”制度。即每季度初的第二周内,各医疗机构要对上一季度用药前10名医生及用药量进行公示,并从中选择出重点监控对象。对重点监控的药品实行限量销售或一定时期内停止销售;对重点监控的医生要进行用药合理性评价,实行医生处方公示和点评制度,存在问题的要分别进行批评教育、扣罚奖金、暂停处方权等处罚,问题严重的要依法依纪处理。
会议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督促医疗机构自觉规范收费,杜绝乱收费行为;禁止医疗服务和药品收入与医务人员收入直接挂钩的“开单提成”做法,力争使全省公立医院人均住院、门诊费用增长幅度,不得超过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会上,省卫生厅厅长王玉梅分别与各市卫生局长和医疗机构代表签订责任状,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逐级签订治理商业贿赂和行风建设责任状,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对由于措施落实不到位或搞部门和单位保护,为商业贿赂或不正之风提供保护伞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省卫生厅举报商业贿赂电话:(0311)870470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