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许震宁 通讯员 宁国宣 荆峥宣)昨天下午,市国税局、市公安局联合召开通报会,公布了查处、侦破的十大涉税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去年,市国税局、市公安局加大涉税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全年查处50万元至100万元案件39件,查处100万元以上案件41件,移送司法机关涉税案件122件,查补各项收入3.5亿元。 公安机关打击处理涉税违法犯罪嫌疑人93名,移送起诉60名,劳动教养7名,挽回经济损失2500余万元。
这些案件是:江苏盛世华依服饰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案;南京冉日科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南京康盛房地产开发公司偷税案;南京卫联华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南京维武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南京宁南普迪混凝土有限公司偷税案;南京明博化工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南京三色染织厂偷税案;南京长双电器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个体户陈木双偷税案。
江苏盛世华依服饰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以及提供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家公司法人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偷逃国家税款,采取支付2%—5%开票费和虚假支付货款的手段,从山东三家公司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168份,开具的价税合计5560万元,税款808万余元,用于虚假抵扣;该公司在无货销售情况下,为我市某股份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1份,价税合计2759万余元,税款400余万元,用于王军龙为自己承包的另一公司进出口部门骗取出口退税。目前,犯罪嫌疑人王军龙、许燕凌已被依法起诉。
“当前涉税违法犯罪除了采用做假账、开大头小尾、虚假注册、虚假经营等常用手法外,又有了新特征和新动向。”通报会上,市国税局副局长许庭新分析了当前涉税违法犯罪案件的特点。
“借船出海”、“暗渡陈仓”。少数犯罪分子以“承包”、“合作”名义,借助我市规模大、信誉好的企业作为犯罪活动的平台,骗取出口退税或者从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活动;有的通过购买已认定为一纳税人的空壳公司,变更法人后,大肆骗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的流通企业在从事真实货物交易的同时,购买数倍于真实货物交易价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虚假抵扣。
许庭新表示,市国税局今年将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加大大要案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五大行业偷、逃、骗、抗税犯罪。这些重点行业包括房地产业和建筑安装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石油化工业、大中型商业零售企业等。针对目前严重干扰、破坏税收征管秩序的“假收购、假开票、假出口、假申报”税收违法犯罪行为,今年我市将集中稽查力量,税警联手维护征管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