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8日电 近日,哈尔滨市南岗区物价局查处了一家未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加油站。
6日,南岗区物价局检查人员来到位于哈市南岗区振兴街上的恒通加油站,发现这里出售的汽油和柴油等6种油品完全没有标价表,顾客来加油时全凭工作人员的口头报价。 除此之外,润滑油、防冻液等5种石化产品使用的都是在纸壳上手写的价格表。
据南岗区物价局于喜胜局长介绍,手写价格表在法律上是无效的,该加油站不标价和使用无效价格表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极易造成价格欺诈。检查人员对该加油站人员进行了法规宣传和教育后,责令其限期整改,如继续违反则将处以重罚。
据了解,按照省物价局相关规定,4月1日起,凡在我省境内从事石化产品销售的加油站都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在经营场所或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悬挂全省加油站统一的标价牌。汽油和柴油的标价内容包括品名、规格、计价单位、价格、价格举报电话、服务监督电话及监制单位。除汽油和柴油外的石化产品还应标明等级和产地。如违反此规定,根据《价格法》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东北网-黑龙江晨报)[编辑: 龙秋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