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府早报》报道两名死囚服刑期间自制滑动跳板,越狱脱逃。就在警方全力缉捕时,两人仍四处作案:持枪伤人、敲诈勒索……在脱逃近一年后,其中一名越狱犯参加帮派兄弟的葬礼,被警方生擒。4月6日,成都中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陈山富、曾强、洪金星故意杀人、脱逃、敲诈勒索一案。 自制跳板越狱脱逃
陈山富,38岁,四川壤塘县人,2001年在成都某宾馆酒吧滋事,持刀杀死一名保安,杀伤一名经理。2001年9月17日,成都中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陈山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洪金星,31岁,福建南安市人,2001年6月18日因犯抢劫、绑架罪被成都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服刑期间,陈山富、洪金星经预谋后自制滑动跳板,于2004年3月28日晚翻墙脱逃。四处作案伤人索钱
检察机关指控:陈山富越狱后,2005年3月9日晚在温江区柳城镇大南街31号门口,持仿“五四”式手枪向受害人许志成射击,致其轻伤。
而洪金星越狱后,2004年5月打电话威胁受害人洪文生,向其索要钱财。受害人洪文生被迫向洪金星指定的账户内存入3000元现金。
2005年3月18日,陈山富在成都市凤凰山“凤凰故园”公墓参加兄弟的葬礼时,与警方遭遇。双方展开激烈枪战。越狱一年的死刑逃犯陈山富被击伤生擒,现场同时抓获曾强等7人,缴获手枪2支,子弹21发。气焰嚣张当庭翻供
庭审中,陈山富的态度十分嚣张:“我想咋说就咋说,反正都是死!”陈只承认越狱后曾持枪将许志成打伤,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杀人案当庭翻供,“这不是我干的!是警察喊我认的!”
而曾强在当庭陈述中,交代了“12·19”杀人案的经过:“陈山富走到驾驶座位置,对着车内连开了8枪,把枪里的子弹都打完了。然后,我又对着汽车连扣了两枪!”
该案尚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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