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持刚)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国资监管暨国企改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市国企监管将推出一系列新举措,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国企领导工资不能自己说了算
我市《市属国有企业绩效评价和业绩考核办法》、《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即将出台,国有企业领导工资自定的现象将告结束。 2006年,市国资委将进一步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统计评价和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对国企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监测,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实现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科学评价。国企领导人的主要收入将依据行业特点、竞争程度、企业业绩尤其是中长业绩而定。年内,市国资委将选择8户市属企业,与经营者签订经营业绩责任制,开展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真正将经营业绩考核和奖惩制度结合起来,实行年薪制和任期目标考核奖惩制,形成有利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激励机制。
国企将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
年内,我市将进一步完善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外派监事会制度;对国有参股企业将探索性派出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或产权代表,同时选择一些企业实行财务总监委派试点,实行财务总监对出资人负责,企业的重大资金事项由财务总监与企业总经理实行联签制度。进一步落实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者的权力,规范董事会聘任总经理制度,选聘企业经营负责人,将实行内部竞聘和面向社会公开聘用。
国有资本走出企业内循环
2006年,我市将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凡是以国有资产出资人身份取得的收入,都将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凡以国有资产出资人身份进行的投资支出,都应纳入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体现国有资本的收益性质。年内,我市将抓紧建立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收入支出管理,落实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资产收益权。使国有企业成为社会公共财富一个重要源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