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出台规定严格控制人工授精技术并严禁商业化供卵行为_
本报讯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和人类精子库应建立一套切实有效的监控机制,严格做到每一位供精者的精液标本不得使5名以上妇女妊娠并分娩。 这是卫生部昨天发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校验实施细则》中规定的。
《细则》指出,人类精子库应加强对外供精的管理,严禁以科研或其他任何理由向未经审批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机构提供精液标本;制定统一的资料收集和信息反馈内容,全面、详细、及时掌握所提供精液标本的去向、用途、使用情况等信息;对用于实施供精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和供精人工授精技术的精液标本进行分别管理,其中,对于临床,一次提供给用于实施供精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的精液标本不得超过5人/份;对于研究,一次提供给用于实施供精人工授精技术的精液标本不得超过8人/份;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机构反馈的冷冻胚胎暂时按照临床妊娠的结果予以登记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