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淄博4月7日讯(记者 孙玲玲 通讯员王亚明叶立华)在卫生部门的积极推动下,淄博市医疗机构刮起“限价风”。自从淄博市第七人民医院对30种疾病实行“限价”治疗后,淄博市第一医院、张店区医院、张店区中医院纷纷推出“单病种限价”举措,其中淄博市第一医院限价手术达30种。 4月5日,淄博市第一医院正式宣布对30种疾病进行限价,涉及眼科、骨科、妇产科、外科、心内科等13个科室,小到门诊无痛流产300元,大到室间隔缺损封堵术33000元都在“限价”范围。此外,张店区医院在17种单病种手术限价的基础上,正在积极考虑另外十几种,张店区中医院也拿出30种限价手术的方案,其中单纯性阑尾炎手术仅1200元。至此,淄博市已经有四家医院搭上“限价”快车。
宣布实施限价的几家医院纷纷承诺在规范医疗质量的前提下,着重控制药费总价位、平均住院天数、平均住院费用以及各种医疗成本。“要让诊疗行为更规范,剔除不合理检查项目,用药更合理,同时要提高医疗质量,缩短患者住院天数。”淄博市第一医院宋晓东院长介绍,限价手术不偷工减料,通过缩短住院天数、减少患者等待时间,少检查、少化验,多用一线药、降低手术费用、器材费,多个渠道尽最大可能挤干“水分”,实实在在为患者减轻负担。
记者了解到,配合限价手术有效、顺利实施,第一医院出台一系列措施,如一旦发现违规统方人员罚款5000元,停岗六个月;经查实收取医药代表的药品回扣,追回赃款,对当事人加倍罚款,停止执业六个月,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警告、记过、降级、降职和开除公职等行政处分,性质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凡本院职工及家属在医院进行药品促销活动,一经查实,罚本院职工1万元,停止执业六个月。
淄博市卫生局负责人介绍,今年4月,山东省卫生厅发出通知,要求所属医疗机构开展单病种质量管理和费用控制,以遏制群众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这种做法确实能给患者带来实惠,也符合“惠民医疗工程”精神,值得鼓励。(a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