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萧萧)
昨天,北京首例的哥被杀后遗属状告出租公司要求赔偿案,以原告的撤诉结案。经了解,原告撤诉是因为早几天新月公司私下与其调解解决,今天上午9时新月公司当场兑现了事先承诺的1.6万元现金,但却一再强调这笔款项并不是赔偿款,公司对此事毫无过错,之所以给予这些补偿,完全是出于道义上的帮助。
去年9月,北京的哥徐某的遗属宋丽娟等3人以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未为运营车安装防护装置导致徐某上班仅10天即被歹徒杀害,出租车公司没有尽到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为由,将新月公司告到了法院,要求后者赔偿其违约金5万元。
据悉,杀害徐某的凶手黄会才已落网。去年11月2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黄会才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法院同时判决黄赔偿宋丽娟等人经济损失丧葬费、交通费、抚养费、死亡赔偿金39.94余万元。
新月公司在法庭上表示:新月给徐某提供的是符合运营条件的车辆,公司同时也按规定给其上了工伤保险,因此要求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新月公司同时指出,加害徐某的其中一个凶手此前已经在二中院出庭受审,原告也对其提出了50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不能因为原告认为加害人没有赔偿能力就要求出租公司代为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