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人拖欠供货商8000万元,拖欠工人工资近500万元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深圳市检察院获悉,今年1至2月份,深圳市检察机关在全市开展的打击“欠薪专项行动”中,正式立案4宗,对构成犯罪的欠薪企业直接负责人依法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江某是深圳市某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该公司拖欠300多名供货商货款共计8000余万元,拖欠1495名公司员工工资共计472.3万元。2005年12月10日,该公司高层弃厂潜逃,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犯罪嫌疑人潘某是深圳市宝安某电子厂负责人,2005年11月接管该厂后,不间断地转移该厂从几十家供货商处取得的生产原料以及工厂设备,隐匿、转移和销毁公司所有的财务账本,并转移了仓库剩余的原材料和产成品,准备逃匿。经查,目前该厂拖欠27名供货商货款共计149.65万元,拖欠工人工资共计14万元。
犯罪嫌疑人刘某是某金属制品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该公司从2001年12月以来,用虚假资料骗取工商注册登记,并于2004年1月到2005年10月期间,骗取了12家供货商货款和宝安区观澜街道办劳动站垫付员工工资共计344.8万元。刘某2005年8月全面负责该公司后,拒付员工工资,变更公司股权,拟变卖公司固定资产,逃避债务。2005年12月25日起,该公司员工开始罢工,刘某失踪。
犯罪嫌疑人黄某是深圳市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该公司违规注册、抽逃资金,造成债权人巨大经济损失。南山区工商局注册科科员邢某明知黄某没有注册资金,仍帮助黄某虚假出资成立公司,后又帮助抽逃资金。2月20日,南山区检察院批准逮捕黄某、邢某。(傅汉荣 陈云飞 欧阳骞)
(日京/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