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范围:加油站在用的加油机 检查重点:社会加油站的“加油机税控装置”和“计量性能”
东亚讯(记者张倍宁)在未来的9个月里,吉林省国税局和质监局将对省内加油站内的加油机做全面检查。这是记者7日从吉林省国税局获悉的。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了通知,要对加油站在用的加油机做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是社会加油站的“加油机税控装置”和“计量性能”。7日,记者在采访中获悉,我省国税局和质监局已经接到通知,并已经开始制定实施方案。
据了解,截至2004年6月底,我省共有加油站企业1231家,加油站2139个,其中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两大集团所属加油站923个,社会加油站1216个,全省共有加油机7087台,其中社会加油站加油机3851台。
据省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从2001年开始在加油机上安装税控装置,2002年4月30日全部安装完成,但由于气候等因素影响,加上社会加油站的维修不及时,税控机损坏程度较高。到2003年底,社会加油站的税控装置已经有73台不能使用,143台税控装置本身数据无法正确生成,201台经常出现故障。
我省此次监督检查的重点是社会加油站在用加油机税控装置和税控加油机的使用情况,能否正常使用、能否正常记录和读取数据并报送加油数据;加油站有无擅自改动税控装置和税控加油机,以及利用加油机作弊偷逃税款的行为;加油站在用加油机是否严格按照计量法和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进行计量检定等。
根据相关规定,税控装置使用期限为7年。加油机税控装置(包括外挂式和换头式)使用期已满6年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应更换为税控加油机。加油机税控装置使用期已满6年或不能正常使用,加油机仍能继续使用的,可由已取得燃油税控加油机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加油机原生产企业实施税控功能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