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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动机
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在国务院纠风办召开的会议上表示,今年教育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高等学校生均培养成本核定办法等,以有效治理目前存在的教育乱收费问题,要继续保持高校收费政策的总体稳定。此语一出,再次引起人们对高校收费问题的关注。
目前情况下,如何核算高等教育成本?核算高等教育成本能否有效治理高校乱收费?能否缓解高校高收费?高等教育成本分摊应坚持哪些原则?带着种种问题,我们走访了有关专家,就高等教育、行政管理等诸多方面展开了讨论。熊丙奇:上海交通大学教授
毛寿龙:中国人民大学 制度分析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清算糊涂账,从规范财务入手?
新京报:有人认为,目前高等教育成本是一笔“糊涂账”。这种状态是怎么造成的?
熊丙奇: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之前,上大学不交费,或者交很低的学费,大家未必有这种成本意识;后来交费上学,作为受教育者,因为进行了投资,就有权利明明白白地知道投资花到哪里去,回报在什么地方。这属于他最基本的知情权范畴;即使从高等教育消费者角度理解,他也有权利知道提供给自己的教育产品是不是“货真价实”。
毛寿龙:目前高等教育成本存在的最大问题是不知道向谁去交账、如何去交账。成本核算,可以在基础上完善学校的财务制度,但通过成本核算只是或许能解决其中一部分问题,而不要认为这就万事大吉了。因为搞不清楚向谁交账,成本核算目标不明确,关键的问题依然会搞不清楚。或许选择加强高等院校财务管理规范选择这个方面切进来,对于厘清教育成本而言会更好一些。
高教成本计算:“能”还是“不能”?
新京报: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很复杂,究竟复杂在哪里?是不是因此就无法计算这块成本?
熊丙奇:基本的受教育环境成本,包括高等教育机构的基本设施、土地、道路、绿化;包括发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为教学服务的内容,如图书资料、仪器设备等;包括教师、后勤人员、行政人员的工资等等。
这些指标都会有很多变动和差别,就增加了高等教育成本核算的复杂性。但无论如何,这些都是可以核算出来的,只要大学是一个办学机构,这些因素就在可控范围之内。
毛寿龙:高等学校教育成本很多方面是很难计算的,它很难计算无形的投入,更难以计算过去长期积累的投入。比如,教授上一堂课,学校应该给多少钱?讲师上同样一堂课,学校又应该给多少钱?两者之间的差别怎么计算?一般人喜欢听教授的课,但有些教授的水平未必有讲师高,又该怎么计算其中的成本?学校中最大的无形资产是著名教授,著名教授的投入如何计算?一所学校的价值并不是所有有形投入,其长期累积的学术传统,也是其价值所在,而这是很难用货币量化的。
行政管理成本:受教育者埋单?
新京报:目前,行政管理冗员是很多高校面临的突出问题。行政管理成本是否应纳入高等教育成本范畴?
熊丙奇:的确,现在很多成本不应该算在教学上,大学承担了很多并非应该由大学承担的义务,从而增加了高等教育的成本。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方面就是这样。我们现在的公立大学不是纯粹的办学机构,它还是一个行政事业单位。
毛寿龙:有人主张行政管理成本不纳入高校教育成本,这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行政管理成本是由国家投入的。一般来说,高校基础设施建设初始性投入可以不计入成本,这往往是国家投资,包括土地,也不应该计入,但如果是采取贷款方式搞基础设施建设呢?这就需要纳入教育成本了。
新京报:这块成本是否应该由受教育者埋单?
毛寿龙:问题似乎还可以接着追问:教育成本是否是边际成本呢?还是长期成本?或者是长期平均成本?这样的成本是算给谁的呢?是向国家交代,还是用于向学生收费的?这都需要明确。
当然,关键还是要有一个明白账。尤其是要说明,哪些成本应该可以向学生收费,哪些成本不应该向学生收费。
在我看来,高等教育成本可以分为基本成本和运营成本,其中,基本成本包括土地、基础设施等投入,也包括长期积累的资产;运营成本则包括政府即期投入、学校创收、校友等捐助、学生的学费。学生的学费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熊丙奇:对。至于行政管理成本是否应由受教育者埋单,也不能一概而论。合理的行政成本是应该承担的,但行政开支应占很小一部分。目前我们庞大的行政成本开销,已经超出了合理范畴:国内高校中专任教师与职工比例能够达到1:1都很困难,高校中大量行政管理人员或后勤人员要迎来送往,不但影响学术风气,而且加剧了不合理行政成本的膨胀。所以我现在担心的是通过成本核算把不合理成本合法化,再次抬高高等教育成本。
成本分摊:岂能忽视“能力支付”?
新京报:如何确定国家、学校、受教育者以及其他力量分担高教成本的比例?这样一个平衡点能找到吗?
熊丙奇:这就涉及到教育成本分摊理论中的两个基本原则:一是利益获得原则,谁获益谁分摊成本;二是能力支付原则,有多少支付能力就支付多少成本,如果没有能力支付,就需要国家补偿。但我认为,在寻找这个成本分摊平衡点的时候,需要强调能力支付原则。
目前教育收费问题突出,很大程度上就是过于强调利益获得原则,而忽视能力支付原则。在核算高等教育成本时,决策者一定要考虑到受教育者的实际承受能力,如果受教育者承担的成本超过了其实际承受能力,就违背了高等教育成本分摊的基本原则。从我们对此做的专项社会调查结果来看,这一点很不乐观。
新京报:这种不乐观来源于哪些方面?
熊丙奇:按2005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255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0493元来看,大多学校6000元学费标准(不包括上学的其他费用),仅学费开支一项,就要占城镇居民收入的60%左右,农村则已经达到180%左右,这完全是超负荷运转,更何况其他的贫困家庭。
反观西方国家高等教育发展过程,受教育者分摊教育成本的多少,是以家庭除了教育开支之外,还能安排自己的生活、进行人生规划为准,也就是说,老百姓有多大的支付能力(比如教育开支不能超过可支配收入的20%等),国家确定多少分摊比例,而不能为了一个孩子接受高等教育,而全家人受难。
我们看到有的人为了一个孩子的上学而去打工,甚至全家都为这一个孩子的学费奔忙,养一个大学生导致全家赤贫这样辛酸的故事,这是非常痛心的。教育返贫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使得很多刚刚脱贫的家庭因为教育开支而返贫甚至陷入恶性循环,这也使得新的“读书无用论”重新抬头,在贫困地区尤其如此。知识是可以用来改变命运的,没有知识怎么改变命运?这是我们必须警惕的。
欠发达地区:高收费造就“短板”效应?
新京报:这样下去,教育高收费是否会对教育自身产生危害?
熊丙奇:教育的本质是要使人幸福、使人快乐,要使人感到生活更美好;而现在,它却让不少学生感觉很苦:上大学之前的分数压力、上大学之后的就业压力;就不少家庭来说,既为孩子没有出息而担心,又为孩子有出息而犯愁———考上大学,却交不起学费。所以现在的教育使得孩子和家庭怨声载道,这就使得没有人愿意回馈教育。
教育要使人负责任,使人学会感恩。但现在我们很难想象,这种充满排斥感和压力的教育会培养出什么样的人。现在积极主动反馈教育的人不是很多,其实正是这种教育自身结出的果实,不能不令人深思。
一个国家要真正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均衡发展,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真正提高那些不发达地区的人口素质,底线不提高,就会出现木桶理论中所描绘的那样:可能其他的“木头”都很高,但贫困地区这块“木头”很低,正是它,决定着这个国家和民族真正的文明高度,决定着整个社会的道德文化水准和文明程度。
乱收费就是高收费?
新京报:有关部门表态说,对高等教育成本进行核算是为了遏制教育乱收费;而高等教育高收费和高等教育乱收费是比较容易被混淆的两个问题,能否对两者予以廓清?
毛寿龙:应该说,高等教育高收费、乱收费这两个名词本身的定义并不明确,也没有什么明确的指标对此予以界定。人们往往认为所谓乱收费就是没有经过教育部门批准而由高校设立的收费项目。至于高等教育收费的高低,也要看是谁来判断。同样一笔学费,低收入人群可能觉得难以接受,但很多富人反而可能觉得不高。目前大家觉得高等教育收费过高,是与老百姓的一般收入相比,尤其是由于城乡二元化的客观现实,来自农村、贫困地区的人们就更加容易觉得收费偏高了。
与国外相比,国内学校的教育条件相对较差,校园建设、图书馆、教室和宿舍等,不可同日而语。国内收费与国外对教育的投入差别大,收费差别大,也就是说国内教育成本低,是存在相关关系的。就这个来说,国内的高等教育是低成本运作的。
对受教育者来说,判断高等教育收费高低,一定要与学校提供的教育产品质量挂钩,看两者之间是不是物有所值,而不能单纯看数字。学校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其背后必然有较高的投入,这并不一定意味着高成本,但有较多的投入是肯定的。所以,把高收费简单等同于乱收费,是不对的。
熊丙奇: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理解,可能得出与毛先生不同的结论:我认为高收费就是乱收费。因为高等教育高收费是在高等教育成本不清晰的前提下产生的,虽然在程序上这些收费或许也经过物价部门核准,但实际上高等教育成本内容不清楚、各方利益主体分摊比例不清楚,从根本上导致了高收费自身的不清楚,是一笔糊涂账。糊涂账怎么能是合法的呢?所以我认为,这种高收费就是乱收费。必须建立在清晰的高等教育成本核算以及合理的高等教育成本分摊基础上的收费,才是合法的收费。
成本核算能否破解高校收费之结?
新京报:核算高等教育成本能在多大程度上缓解高等教育高收费,遏制乱收费?
毛寿龙:所谓成本核算并不能直接解决目前高等教育高收费的问题。成本核算只能说是可以搞清楚教育的当期投入到底有多大,到底是怎么投入的,怎么支出的。但计算清楚后是否因此就能够遏制教育高收费?这也很难说。其中一个原因是,从长期来看,中国教育投入水平只会提高,而不是下降。就像房价一样,随着经济发展,住房品质会越来越高,自然其价格也就越来越高。成本核算,不会让房价降下来。与此同理,成本核算也不会让教育投入水平降下来,如果国家不增加投入,自然收费水平就会提高。
熊丙奇:我倒觉得不是说它一定不会遏制高等教育高收费。虽然决策过程是否能充分考虑民意尚不可知,但这个信息发布以后,不管是在网上,还是在其他媒体,都传递了不少民意,我想有关部门是会充分考虑这些意见的,至少经过核算的高等教育成本要比现在低,这也算是一个底线吧。
当务之急是通过成本核算,确定哪些成本是应该发生的,哪些成本是不应该发生的;当前国情中必须发生的成本中,哪些成本应该由受教育者分摊,哪些不应该由受教育者分摊。这样通过核算就可以将学生分摊的总额降下来。
本报时事访谈员 陈宝成 北京报道《新京报》新闻热线:010-63190000 、010-960963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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