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首次依据信用状况监管各类企业,失信企业将一周一查
本报讯(记者石莉芳)继去年对个体工商户推行“分类监管”之后,省工商局日前出台对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各类企业的分类管理办法。 记者昨日获悉,依据企业信用状况,该办法将企业分为A、B、C、D四类,设立监管级别。四类企业分别定为守信企业(绿牌)、警示企业(蓝牌)、失信企业(黄牌)、严重失信企业(黑牌)。
企业的经营状况及“投诉率”也成为分类的标准。如企业存在“企业净产值为负值,连续三年亏损”、“出资未到位但未超过法定或承诺期限的”、“1年累计简易案件记录不超过2次”等情况之一者,即给予蓝牌警告。
在信用分类的基础上,省工商局还对企业进行了风险划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性保健品、盐业、煤矿、娱乐服务、音像制品、化学危险品、民用爆炸物品、成品油、网吧等有前置审批的行业,以及主要街道、学校周边、旅游景点、党政机关附近等地区的企业,都被划为一级风险企业,其余为二级风险企业。
不同类别、不同风险的企业,将面临不同的监管。对失信的食品店、药店、加油站等,一律一周一查。工商部门还将对企业的不良记录,通过媒体和网站进行定期曝光。曝光的内容不仅涉及企业名称、公司住所、经营范围、荣誉称号、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理结果等,还要公开披露公司法人代表(负责人)的姓名。
依据新办法,12种不良记录列入曝光范围。从事传销或变相传销;实施合同欺诈等商业欺诈造成严重后果;从事不正当竞争或垄断行为;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深受民生关注的不良行为均列入了黑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