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近日,罗甸县财政局出台了农村税费改革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以确保资金的安全和专款专用,推进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实行报账管理。对村级转移支付实行“乡级管理、村级使用”,在村转移支付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民主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乡镇财政代理记账,转移支付资金由统管会计进行财务核算。 村级设立一名报账员,负责本村支出报账工作。
设立村民主理财小组。由3—7人组成,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小组主要领导、村报账员及其直系亲属不能成为理财小组成员。村民主理财小组实行财务民主监督权。
实行专账管理。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在“零户统管”支出户下设专账核算,并按村名和转移支付类别设立辅助台账进行核算,保证会计资料的合规性、完整性。
实行财务公开。转移支付账目每月定期公开,并先由村民主理财小组提出审核意见,由村委会主任、报账员和理财小组负责人签名后公布。
支出实行联签互签或“一支笔”制度。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经手的开支,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共同审批;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的开支,由村委会副主任审批,其他人员经手的支出由村委主任审批。
作者:赵乐夫 陈朝建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