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江西省有关部门日前下发了《建立特大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机制的意见》,如果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医疗机构不得因抢救费用而拒绝和拖延救治,抢救费用先由肇事机动车主和驾驶人先行支付,确实难以支付的,请求政府协调保险公司3日内在机动车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
《意见》对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的时间有了规定。《意见》要求医疗机构要尽最大努力及时抢救伤者,不得因抢救费用问题而拒绝和拖延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