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我市再就业重点企业将享受银行贷款贴息扶持,即对市级再就业重点企业在银行一定数额的贷款给予贴息。
据最新出台的《重庆市再就业重点企业贴息办法》:获得商业贷款按期支付银行利息,招用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占本企业职工总人数10%以上、且数量达到100人以上,并与其签订了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各类企业,可通过企业所在区县就业再就业办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向市就业再就业办申报当年市级再就业重点企业。
纳入市级再就业重点企业的,可向市就业再就业办申请银行贷款贴息。贴息标准为吸纳安置人员人均1.5万—2万元的贴息额,最高不超过45万元;实际付息金额小于计算贴息金额的,以实际付息额为准。贴息期最长不超过一年。贴息资金的计算,原则按由企业安置人员人数乘以1.5万—2万元贷款额,再乘以央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
企业伪造、谎报申报贴息资料的,市级有关部门将停止拨付贴息资金,并收回已贴息资金,并追究相关部门或人员责任。
记者陈 钧实习生姚 叶
来源: 华龙网 2006-04-10 03:16??ā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