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4月10日讯(记者欧阳建军)短短三年多的时间里,澄迈无业女子王某以筹款做生意为由,并许以高额利息或分红回报,诈骗40余人,集资诈骗金额高达2633.677万元。记者今天从海口中院获悉,该院日前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王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查,王某自1999年开始,以筹款做生意为由,并许以高额利息或分红回报,先后向罗某等多人借款,经过按时归还借款并付高额利息,骗取了他们的信任。2001年下半年至2004年10月间,王某利用罗某等人的信任,再次以高利息为诱饵,采取先支付利息或骗后款还前款,以及以一处房产重复抵押等诈骗手段,陆续诈骗罗某等40余人。扣除返还给被害人的“利润”,总计2633.677万元人民币。据悉,这40余人中,少则被骗1万元,多则被骗300多万元,其中罗某被诈骗325万元。就连王某案发前所住公寓,也是诈骗得来。据王某供述,她从未做过生意,集资所得款只是用来支付许诺给各被害人的“高利息”以及自己挥霍。案发后,王某为隐瞒事实真相,将诈骗相关凭证销毁。(来源:海口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