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本月3日,四川武胜县工商局党组书记龚远明在家门前遭人砍杀,龚妻怀疑与龚实名举报原当地领导有关。目前,在法律上保护实名举报人是一个怎么的现状?
徐丽霞(重庆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我国现有的法律对实名举报人已有很多规定,当中包括“不得透露或公开举报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及举报内容”,但在现实生活中,工作人员由于疏忽或故意,使被举报人知晓举报内容以及举报人的情况还时常发生。
记者:如果是反腐部门泄密,致使实名举报人遭到了打击报复,举报人能否起诉个人或相关政府机构?
徐丽霞:首先,举报人要取得自己举报内容遭泄密的证据十分困难。其次,对于泄露后起诉谁,是泄密个人还是泄密单位,法律缺乏相关规定。
记者:如此一来,我们应当如何保护举报人不受到侵害的合法权益,以及举报人及家人的安全?
徐丽霞:首先,我们应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如果举报内容属实,可以将举报人调离原单位,甚至当地,使其避免遭到打击报复。其次,我们应该加大打击力度,对报复举报人的行为进行严惩。
重庆晨报记者 刘虎 实习生 姚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