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山东省郯城县上百名外出务工的民兵登上了用工单位车辆,直接前往用工单位上岗,这是该县今年以来输出的第4批外出务工民兵。该县人武部协调地方有关部门规范民兵劳务输出,实现了军事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郯城县每年大约有十几万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其中民兵数万人。这种情况造成大量民兵“在编不在籍,在册不在家”,给民兵工作落实带来一定的影响。为解决这一问题,该县人武部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成立了外出务工民兵管理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外出务工民兵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在此基础上,人武部结合每年的整组工作,对拟外出务工民兵进行登记,根据年龄结构、专业技能等建立资源信息库。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派人分别到劳务输出地联系用工单位,签订用工协议。根据用工协议,人武部从资源信息库里挑选符合用工条件的民兵,到民兵训练基地进行集中培训,并依据用工需求,对民兵重新进行班、排、连编组,建立党团组织,军地联合搞好技能培训、法制和安全教育等。培训结束,人武部统一组织民兵到用工单位报到,派专人进行跟踪管理和教育,并及时把民兵年度政治教育材料等邮寄到外出务工民兵手中。
目前,上海、青岛等大中城市均有成建制输入的郯城民兵,既受到了用工单位的欢迎,也有效地保障了民兵工作的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