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我国开始建立经济适用房制度。经济适用房制度作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主要途径之一,已经走过近12年的路程,近来,“取消经济适用房”“用廉租房取代经济适用房”等声音不断,这不禁让人反思,经济适用房,好初衷为何得不到好的体现?
经济适用房供应总量明显不足。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我国经济适用房投资继续下降,2005年前11个月累计完成477亿元,同比下降8.8%。不少地方甚至停止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一些仍在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城市,也主要面向拆迁户定向供应,没有面向社会应保障对象。这与经济适用住房制度要求及社会期望差距甚远。
建设标准缺乏有效控制。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的套型必须严格限定,中套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然而综观现有的经济适用房,实际超过80平方米的户型占多数,房间超大、装修豪华,偏离了中低收入家庭的真实需求,无形之中减少了有效供应,加大了政府担负。
购买对象审核不严格。在实际操作中,还有一个广受诟病的地方就是购买对象审核不严格。开宝马车者入住经济适用房的现象比比皆是。
现有政策执行不力。剖析深层次原因,从政府层面看,部分城市管理者在指导思想上,重市场发展、轻住房保障,片面强调住房市场化,不顾当地低收入居民住房承受能力,消极对待经济适用房建设,导致现有政策执行不力。与此同时,又缺乏对地方政府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客观上容易使经济适用房在执行中走样。
交通不便,低收入家庭不愿意买。经济适用房因为考虑降低价格,大都建在城郊接合部,交通不方便、配套不完善,导致一些低收入家庭不愿意买,或即使买了房,交通、就学、就医的成本也大大增加,加重了低收入家庭的负担,不利于其整体生活水平的提高。
记者杜宇
(据新华社北京4月9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