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梁振海)海口某药业公司的郭先生甚感苦恼:从海口托运4000多元药品至陵水则因车祸受损1000多元,托运中心却以霸王“保险”拒绝赔偿。
4月9日,郭先生面对受损的药品无奈地告诉记者,他于3月22日将货值4000多元的药品交给位于海口市长堤路的海南某托运中心托运至陵水,交了39元托运费。
该托运中心老板在记者电话采访时称,这是中心自行规定的“条款”,虽然对货主不合理,但中心对此也没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