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超群)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防火紧要期实行封山防火,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据悉,每年的2月1日至4月30日,被视为森林防火戒严期。 在此期间,若是天气条件更为干燥,则视为防火紧要期。近期,我省干旱少雨,气温回升较快,加之清明节前后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呈频发态势。仅3月27日至4月3日,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火警18起。
通知要求,各级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对重点林区高火险地区加强巡查巡护,对著名风景名胜区、交通要道、林缘地带、墓地、寺院、庙宇等重点部位严防死守,确保各项预防措施落到实处;严厉打击违法用火行为,从严从快查处森林和草原火灾案件,严惩火灾肇事者。
另外,省上还将加大森林和草原防火责任追究力度,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对发现火灾隐患不作为、发生火情隐瞒不报贻误扑火时机,防火责任不落实、组织扑火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伤亡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