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高立红实习生岳天晶通讯员刘虹/城市快报
河北唐山的翟某要买1万元假币,引来了一串儿假币贩子,他们都想在这笔黑暗的交易中获利。然而,就在他们在本市东丽区交易时,却被巡警当场抓获。
日前,东丽区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第一被告何某涉嫌出售假币罪,被判刑两年半、处罚金5万元;他的两个“下家”何某某、宋某分别因涉嫌出售、购买假币罪被判刑1年和6个月,并均处罚金两万元。
去年11月7日,宋某受翟某委托购买1万元假人民币。随后,他找到了从事假币中间生意的何某某,何某某又电话联系到假币“供应商”何某。
经商谈,何某同意以10元真人民币兑100元假人民币的价格将所持假币卖给何某某,何某某又以18元的价格将其卖给宋某,宋某准备以23元的价格卖给翟某。就这样,3人各有所图,生意谈得很愉快。
11月8日晚上10时许,宋某带着翟某交给他的3900元跟何某某一起开车从唐山赶到本市东丽区大毕庄镇信用社门前与何某进行交易时被当场抓获。民警当场收缴何某带去的假币559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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