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杨毅王栋赵东记者鲁丹/城市快报
3月19日零时46分,男子陈某驾驶牌号为津AG88**的小客车,沿承德道由西向东行至大沽北路交口时,与一辆在大沽北路上行驶的出租车相撞,致出租车司机受伤。
交警营口道大队办案交警赶到现场,经检验认定陈某属醉酒驾车。而当警方随后依法传唤陈某接受处罚时,则一直无法联系上他。
随后,办案交警利用科技手段查询、查找及通过陈某亲友等途径严密追查线索。日前,陈某迫于追查压力终于到交警营口道大队接受传唤。
随后,和平分局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交管部门也依法对其给予暂扣驾驶证3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责任编辑>闫新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