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本报刊发了《地税发票摇奖我市中得多领得少》的消息,报道说,自省地税发票摇奖两年来,我市大约有170万元的奖金在兑奖期内没有兑出。在最近一期的省地税发票摇奖中,我市又中得一个二等奖3万元和一个三等奖1万元,然而截至记者发稿时,中奖的幸运儿仍然没有露面。 市地税局负责兑奖事宜的一位负责人摇摇头说:估计这次又不会有人来兑奖了。发票大奖如此诱人,可为什么频频与市民“失之交臂”?带着这个疑问,记者在市区进行了调查。
没有发票成兑奖首道槛
据了解,省地税局的发票摇奖是在每月最后一个周末举行。号码公布后,中奖人要持发票原件和身份证明到税务部门领取奖金。记者了解到,兑奖的第一道槛就是发票原件的索要。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对于索要发票这一行为,除去明确表示单位报销的人群外,很多市民并没有索要的意识。
4月5日,记者在高区某餐饮店暗访时发现,在该店消费的6人中,有3个人提出索要发票,另外3名消费者直接“结账走人”,没有索要发票。
而向商家索要发票的3个人分别得到女服务生的答复是:老板不在;现在开不了,请第二天再来。当记者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索要发票时,得到的答复同样是“请明天再来”。
大多数消费者表示,如果不是再次消费,自己不会因为一张发票特意赶来。市民刘女士则表示,发票中奖的几率太小了,自己从来没有寄希望于此,有时候明明知道商家“老板不在”是托词,但考虑到要了发票也很难中奖,所以也就不强求了。记者了解到,在现实中,遭遇商家拒绝和自己放弃索要发票的市民不在少数。
发票保管不当兑奖难
在索要发票的市民中,又有多少人会收攒发票等待月末的摇奖呢?记者调查发现,在索要到发票的市民中,有80%的人没有妥善收藏发票,有的在刮开即开即奖后,看到没有中奖就顺手把发票扔掉了。市区一位市民就因为没有妥善保管好发票而与10万元大奖擦肩而过。
2004年1月份,全省地税发票摇奖的首期头等大奖10万元花落威海,工作人员查询后得知,发票是在高区某茶馆开出的,并随后查询到中奖的市民是在市区某电子公司上班。几经辗转,市地税局的工作人员找到了这位市民的住处。随后,当工作人员把“幸运号码”拿到这位市民眼前时,尴尬的一幕出现了:这位市民先是激动万分,可当工作人员提出要查验他的发票原件时,他顿时傻了眼,原来发票原件早就不知被他顺手丢到哪里去了。随后,他把家翻了个底朝天也没能找到发票原件。
眼看着到手的10万块钱要“飞”了,这位市民向省税务总局提出申请,希望税务部门能兑付这10万元的大奖。可是,虽然我市税务部门积极进行了争取,但得到的最终批复仍是:兑奖必须以发票原件为准,不能提供原件的不允许兑奖。
“一般3万元以上的大奖,我们都要找上门去送,可是,往往结果不遂人愿,很多市民都没有保存好发票原件。”市地税局征管科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说。
周期长、中奖率低难燃兑奖热情
发票摇奖不同于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等摇奖形式,它是在消费后,由经营者到地税机关缴销发票时,消费者所持有的发票号码即自动进入摇奖数据库。
市民赵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曾经有意识地收集过发票,可是地税发票兑奖时间是每月一次,时间跨度有点长,自己每月消费的发票实在太多,攒着攒着就丢了,兑奖也就不了了之。
据了解,地税发票摇奖每月一期,每期奖项20个,一等奖1名,奖金10万元;二等奖2名,各奖3万元;三等奖17名,各奖1万元。当期未兑出的奖金累积到隔期一等奖奖金中。“兑奖的时间跨度大和中奖率低是激不起市民兑奖热情的最大原因。”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分析说,虽然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中奖概率也很小,但数百万元的高额奖金,大大吸引了消费者。
一位业内人士同时分析,地税发票摇奖不过是一种促进税收、加强征管的手段,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缴税意识的提高,它最终会退出历史舞台。(本报记者曹石岩通讯员 张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