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波及百姓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为此,我省今年将在哈尔滨和大庆开展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试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53条规定,日前,省环保局下发了《关于在哈尔滨和大庆市部分企业开展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试点工作的通知》。 今年首先在哈尔滨和大庆市近20家企业实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试点,取得成效后在全省全面实施。
据了解,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主要内容有企业概况介绍、建立企业危险废物台账、填报企业年度危险废物预计产生和处理情况表及制定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措施等4个方面。
企业有计划地对危险废物加强管理,可预防危险废物污染事故的发生,环保部门通过管理计划及时对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进行监督,对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经营活动的;对不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对不落实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应急预案的企业依法进行监管和处罚。(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