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哈尔滨4月10日电
日前,哈尔滨市松北区政府宣布,哈尔滨“4·6”化工厂爆炸事故,是工人违规操作引爆储罐造成的。
4月6日15时30分左右,位于哈尔滨市松北区的新光化工厂稀料原料储罐发生爆炸,引发火灾,造成2人受伤。
有关专家现场分析认为,事故是由于操作工人将5号罐内的液体原料向7号罐内转移过程中,因移料管为非防静电胶管,且未插到7号罐体底部,产生静电引爆储罐的。
据了解,该厂原为油漆混配企业,油漆混配早已停产,目前主要配制稀料,生产规模约每年20吨。由于没有任何环保审批手续,有关部门曾要求这家企业停产,但他们仍擅自投入生产,然而开始生产不到3天就发生了爆炸。
记者10日从哈尔滨市松北区政府获悉,有关环保部门检测结果显示,哈尔滨“4·6”化工厂爆炸事故,对松花江及周边环境没有造成污染。
据了解,4月6日事故发生当晚火被扑灭。在救火过程中,当地政府和环境监测中心站同时开展了跟踪监测,在现场上风向200米处、下风向1000米处采集了空气样品,在应急池中采集了水样。经监测,当晚,上风向无异常检出物,下风向定性检出甲醇,厂区内的水样中检出苯酚、甲酚等物质。
4月7日,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又对空气及起火罐中的残留物进行了采样监测,空气中已没有污染物存在。
4月8日,有关部门会同消防、环保等部门将存有残留液体的储罐、应急池中液体及现场铲起的过水土壤,一并运至哈尔滨市环保局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进行专业化处置。
“4·6”事故现场距松花江约有4公里,三面为农田,一面为荒地,周围没有地下排水管网,附近1公里范围内也没有居民,距事故现场最近的村屯居民饮用自来水。该事故对松花江无污染,对周边环境也没有造成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