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4月11日讯 近日,合肥包河区水务局出台关于机关效能建设的相关意见,其中规定了机关干部纪律“六不准”,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曝光或举报,经调查核实,第一次给予纪律处分,第二次实行待岗,情节严重的实行下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