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法官被指法院内殴打北京律师
■核心提示
受11名天津当事人的委托,一名北京律师于3月28日下午,与他的当事人前往天津南开区人民法院办理立案手续,这位律师指称他在该院的立案大厅遭到该院行政庭庭长的殴打。
此事受到了网友的密切关注,北京律师在网上发帖回复时写道:“他可以打我,但请不要在法院打我,请不要在我履行职责时打我。 他这么做,让我感觉打的不仅仅是我,打的是法律。而这恰恰是我不能接受的。”
事情发生后,这位北京律师曾多方投诉,但近两周的时间过去了,却没有得到天津方面任何说法。有法院工作人员证实,北京律师被打时,天津南开区人民法院的一位院长就在现场……目前,北京市律协已经启动了相关的维权程序,并于上周向天津有关方面发出征询函,了解此案的详细情况。
3月28日下午,在天津南开区人民法院到底发生了什么?北京律师又有一番怎样的遭遇?在各相关部门三缄其口的情况下,本报记者通过调查,试图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
事实也许能给人们更多的思考。
事件缘起
北京律师接手天津拆迁纠纷案
今年26岁的王令是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这家律所的主任王才亮以擅长打拆迁诉讼官司而在业界享有一定的名气,他曾参与和配合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对湖南嘉禾拆迁等重大事件的调查和报道,并出版了有关拆迁纠纷处理的多本专著。在他的影响下,所里律师所代理的诉讼案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拆迁纠纷或是征地纠纷。一天上午,王令接手了一个天津拆迁纠纷案……
11名天津市民求助北京律师
3月28日上午9点,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才亮的办公室里挤进了11名来自天津南开区的居民,他们在拆迁问题上遇到了难题。
经过一番交谈后,王才亮了解到相关情况。原来,这些居民都居住在天津市南开区三马路松盛里大楼内。2004年11月10日,天津市南开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为天津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批准发放了《房屋拆迁许可证》[津房拆许字(2004)第124号],对北起南开二纬路、南至南开二纬路以北、西起寿康西里、东至南开三马路的范围实施房屋拆迁,并于第二天贴出了《拆迁公告》。根据这份公告,松盛里大楼并不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范围之内。
但是事隔一年多后,天津市南开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3月6日发布更正公告,对其在2004年11月10日所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及其2004年11月11日公布的《拆迁公告》中的拆迁范围进行更正。该更正公告将拆迁的范围向南扩大,松盛里大楼内的居民吃惊地发现,自己的房屋居然也被列在拆迁的范围之内。
拆迁范围怎么说改就改?这个事实让松盛里大楼内的居民们难以接受,七十余户居民中的一部分人自发与天津市南开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进行了多次交涉,但都没有收到效果,眼看距3月29日强制拆迁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居民们焦急不已。就在这时,他们偶然看到了王才亮有关处理拆迁纠纷的著作,遂决定进京求助。
北京律师紧急赶往天津
考虑到第二天就要实施强制拆迁,王才亮火速打电话找来了正在家中休息的本所律师王令,经过商量,他们决定由王才亮和王令代理此案,并尽快使该案进入诉讼程序。
王令研究完案情后,在短时间内撰写了一份行政诉状,将天津市南开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列为被告。诉状列出了诉讼理由:拆迁范围一经拆迁许可确定,便不能擅自变更;如果需要变更,则需要重新核发拆迁许可证;而且,行政许可行为应当从公布时方才生效,被告不能依据没有公布的行政行为对原告申请强制拆迁;同时,天津地铁此前已竣工,并于3月27日通车,其拆迁项目已全部完成,天津市南开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擅自扩大的拆迁范围不可能是为了地铁的需要。诉状请求法院确认关于拆迁范围的更正公告违法并予以撤销。
当天中午,王令带着所里的一名实习律师与他的11名委托人立即赶赴天津南开区人民法院。
·辩论话题:法官在法院内殴打律师考问司法腐败? 正方:这是典型的对法律的践踏,司法腐败。打的不仅仅是人,打的而是法律。这不但是中国法律的悲哀.也是法制环境的悲哀。
反方:律师维持法律的正义,固然值得尊重,但在建设“法制社会”的道路上不可能一帆风顺,有很长的路要走。依法治国任重道远其中出现的曲折不可避免。
【支持正方】【支持反方】【参加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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