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旬老太状告亲生儿特别“法庭”设在家中院落本报4月10日讯(记者李德强通讯员张忠民摄影报道)一个特别的简易“法庭”,一场特别的法庭审理,今天上午出现在牟平区政府大街的一处平房院落。91岁的王老太与儿子因为房产遗嘱产生纠纷,诉诸公堂,牟平区人民法院考虑到王老太年事已高,特将“法庭”搬到了她家。 上午9时,牟平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于海全宣布开庭。原告王老太及其代理律师赵兵,被告许某均到场。据介绍,如今已91岁的王老太太曾再婚,并两度离婚,共有10个儿女,该案中涉及的次子许某为其再婚后的亲生儿子。王老太在2000年立下遗嘱,并经过牟平公证处公证,所住三间厢房、一间草铺在她去世后将房屋产权转让给次子许某,但如今老人又想修改遗嘱,并希望索回“房产证”和“公证书”(按老人说法,两原件在许某手中)。当地律师赵兵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并代其申诉。记者现场旁听了解到,王老太之所以上法庭告次子,是因为她认为次子近年来对其并不孝顺,所以希望索回“遗嘱”中提及的房屋产权,将其重新掌握在自己手里,用她的话说就是,“将来谁对我好,我把房子产权给谁。”而被告一方许某则表示,根据公证遗嘱书中表述,在2000年牟平区房屋改革时,当时由他出资3353.94元将案中提到的几间房子买下,在母亲去世后,该房产权将归属于他。许某说,如今母亲上告,让他很无奈。他表示,自己多年来对母亲一直很孝顺,母亲大概有些“老糊涂”了,听了别人的闲话。法官于海全分别仔细倾听了原告和被告的陈诉,对双方做了耐心的调解工作,但没有成功。该案将择日继续审理宣判。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的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