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4月11日讯(记者 张景亮 通讯员张志业李守云)今天,记者从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获悉,我市公布2005年度全市社会平均工资为16801元,据此确定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限为840元,最高限为4201元。
目前,我市已经实行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保合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实行一站式服务、一票结算、一并扩面征缴、一个缴费基数。按照有关规定,参保单位和职工申报缴费工资基数必须公示,如实申报。我市企业职工当年月缴费工资基数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如缴费工资低于烟台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社会平均工资的60%缴纳,即840元;高于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也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即4201元;新成立企业无上年度工资的,以当月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据此从2006年1月份起,重新调整最低和最高限额,调整部分将实行多退少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