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4月10日讯 多个执法部门联动,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考核,继而实行“一票否决”。记者10日从省高院获悉,今年1至3月份,全省各级法院在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共执结案件29940件,其中执行超期限的“老大难”案件15463件。
省高院有关人士介绍说,全省各级法院在此次大会战中,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建立执行威慑机制和联动机制,形成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强大的社会压力。临沂、日照、聊城等中院已经建立并运行了执行案件信息系统,与工商、公安、金融等部门联合、联动,督促赖账不还者尽快履行义务。对于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其融资、信贷、出入境活动等将受到制约,信誉评定也受到影响,有力地促进了执行难问题的解决。泰安中院已作为全国法院执行威慑机制的试点单位上报到最高法院。
据了解,目前,全省17市的政法委都已经同意把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基层组织协助执行的社会网络。滨州市滨城区委规定,凡是涉及区行政部门、乡镇办、村居、企业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文书义务、干预正常执行或不配合执行工作的,实行一票否决;凡是涉法的信访案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办承担第一责任;涉及企业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承担第一责任。
另据介绍,为了对确无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特别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实施必要救助,全省各地法院还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建立起特困群体案件执行救助基金。去年底,经青岛市委同意,青岛中院设立救助基金,共拨款70余万,53名特困当事人得到救助。淄博、东营中院和茌平县、东营区、临淄区等基层法院,也已经建立起执行救助制度。(记 者 董 震实习生 马之娜通讯员 张志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