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渭南讯(记者石俊荣)白水县农村信用社在发放农业贷款时,违反国家金融政策,要求贷款人领取贷款时先缴纳利息,没钱缴纳的就直接从贷款中先行扣除,贷款的群众对此十分不满。
白水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农业人口占全县30余万人口90%以上。 贷款发展生产,尽早脱贫致富是大多数农民的急切愿望,但县农村信用社在发放农业贷款时的做法让农民们望而却步。北井头乡姓董的农民告诉记者,今年3月初,他向农村信用社申请1000元贷款想买化肥,他在办理手续时被扣去了一年的利息和手续费130多元,信贷员向他解释说:“这是县信用社的规定。”他拿着860多元闷闷不乐地走出了信用社的大门。他认为,因为没钱才贷款,扣除这么多的利息,那贷款还有什么意义?当地一位姓王的农民谈到此事时称自己比较“幸运”,因为他在信用社有熟人,申请2万元的贷款时,按规定本要扣除一年的利息,最终只扣除了一个季度的,剩余的到期后再交。白水县的西固、史官、冯雷等乡镇,也都存在这种情况。由于贷款要先扣利息,一些人心里便放弃了贷款,对此,西固乡一信贷员表示很无奈:“贷款先行扣除利息近几年来一直如此,已成为信用社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作为基层信贷员,只能遵照信用社的领导安排办理。”
4月7日,白水县信用社联社办公室姜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个别信用社存在这种现象,他说因为有的信贷户不讲信用,不按期还款等,只能这样做。他也表示随后严肃处理,将扣除的利息及时返还给贷款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