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调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计划实施协调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等将修改
非深户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拟调低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将提交下月举行的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修改,届时非深户籍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负担可望降低。 同时提交审议的还有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排水管理条例。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度立法计划实施协调会上了解的。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庄礼祥,秘书长袁庆文出席会议。会上,市人大法制委负责人宣读了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度的立法计划,与本年度立法计划有关的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汇报了立法项目的准备情况。
将设置养老保险最低保障线
员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是199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7年来,该条例为保障企业员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条例中的一些规定已不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利于我市投资环境的改善,修改法规成为必要。据了解,拟修改的主要内容为:降低非深圳户籍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负担,调整缴费比例、个人账户比例和待遇计发办法,实现基金平衡,做实个人账户。同时,通过设置养老保险最低保障线等办法,减少改革对参保人待遇的影响。通过对转保和退保采取不同的处理办法,引导非户籍员工减少盲目退保。
电动自行车是禁是放需再研究
根据立法计划安排,《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将于本年度内修改。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8月将完成修订草案的起草工作,但是目前在起草中遇到的最大“硬骨头”是电动自行车是禁止还是放开的问题。如果放开,对市民购车出行是一大便利,但是深圳没有非机动车专用道,届时路面交通必然形成更大的压力。珠海市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北京采取的是限制性政策。这两个城市的做法是否值得借鉴尚需进一步研究。
记者还获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已列入今年的修法计划。修改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推动政府实行“绿色采购”,由政府带头使用与循环经济有关的产品。
制定《居住证管理条例》推动居住证制度实施
我市已提出将试行居住证制度。为推动这一制度的实施,我市将制定《居住证管理条例》。根据立法构想,居住证是流动人口在深圳的重要证件,就业、教育、就医、社保、计生、租房等都以此为凭。从协调会上各方反映的情况看,该条例立法难度较大。市人大要求有关部门在起草时,要注意立法的可操作性,确保条例在我市人口管理中真正发挥作用。
法律援助条例是今年的预备立法项目。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透露,拟通过立法建立法律援助资金,帮助弱势群体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庄礼祥在作总结讲话时指出,2006年度的立法计划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立法计划的完成。(记者方兴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