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曾卫康)昨日,记者从广东省民政厅获悉,省民政厅日前出台《广东省民政厅遗体接运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规定跨省、市接运遗体,必须持有死者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殡葬管理部门出具的接运证明,在殡仪馆办理交接手续。
省民政厅还要求各地要严格遗体火化的管理和监控程序,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查处并坚决打击当前一些地方出现的收费默许土葬、买卖遗体、盗墓挖尸体顶替火化等违法违纪行为。对于违法违纪收取的各种非法所得,要坚决予以查处没收,上缴国库。(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