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钱春弦)从4月10日起,按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调整的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800公里以下航线由每位旅客20元调整为3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由每位旅客40元调整为60元,执行时间为4月10日至10月10日。